环境保护局(EPA)已完成对能源之星灯具规范的微小调整,反映在2.2版(V2.2)中。
根据Taylor Jantz-Sell ENERGY STAR照明项目经理的来信,最终调整包括:
1.个人设备充电:具有集成USB充电器和AC插座的便携式地板和台式工作灯等产品不再排除在规格范围之外。
2.新的测量方法: ANSI / IES LM-79-19现已被接受作为新产品认证的测量方法。
3.整体电池组:第1.1节现在规定,在能源之星认证的目的下,不包括用于在正常电源失效情况下用于应急光源操作的集成电池组的产品。
4.不可分割的其他SSL灯具:对不可分割的“其他”的正式定义现在阐明,在方向范围内没有另外列出的LED灯具类型必须使用灯具测光法测量。还添加了澄清,以表明在规范中调用的方向类型可以是可分离的或不可分离的。从颜色角度均匀性和灯具可服务性要求中豁免不可分离的其他产品始终是有意的,现在也明确说明。
5.合格产品交换表格: EPA已更新合格产品交换表格,以简化可被视为多种灯具类型的模型认证(例如嵌入式筒灯和筒灯SSL改装),只要它们满足每个灯具的所有相关要求即可类型。
点击这里查看最终的完整规范。